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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0 14:5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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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爱新欢》 第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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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爱新欢
0 r k/ Y, S" Z 因为要过年的缘故,于是照例整理旧报纸杂志,该扔就扔掉。 - j% j) M- s9 K2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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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就翻到几幅大图以及充满整版的封面故事——全是关于“亮晶晶”的。那个时候他们刚刚凯旋,说不尽的甜蜜——面对记者采访,郭晶晶大方地表示自己与田亮是青梅竹马,而田亮亦与郭晶晶恩爱亮相——这是几月的事?2004年8月底吧。 6 \, B: Q4 `( x" w2 y: v. n8 d
9 T. _- |' @7 o 接着整理旧报,2004年9月30日新闻——郭晶晶与香港某富家公子传绯闻;2004年10月2日,郭晶晶辟谣声明见诸报端——“请大家帮助我澄清一下,没有这样的事情。我以后还要继续训练、参加比赛呢。”她还说,“我现在就在田亮北京的家里,我们准备共度国庆。”再接着,10月16日图文并茂,标题是“亮晶晶坚不可破”——说的是二人一同到成都出席晚会,全程亲密相携。记者挺自作多情地评论:“看来这段青梅竹马的感情,并不是霍公子的疯狂攻势就能随意击破的。” ( a7 w8 I! {/ ?& s' U1 R
3 V: a" V) [" V) u, U 然后到了11月,地球人都知道了——郭晶晶与田亮是友谊,与霍英东的长孙霍启刚的感情才叫爱。 + d+ t& I+ H. d8 k+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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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为什么就想到了汤镇业,如今“80后一代”有谁还知道他的名字?现在他不过是一个歇顶的中年男人,驼背将军肚——你能想得到当年翁美龄就是为了他自杀?假如翁美龄眼光远一些,看得到10年以后的汤镇业,她还会那么傻去拧煤气吗?太不值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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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他是一线小生大明星,而翁美龄不过是刚刚出道的新星,虽然演了《射雕》的黄蓉——当然是她先喜欢他,而他不过与千千万万志得意满的男人一样,喜欢风流。说到底,不过是一次失败的恋爱而已——但她开了煤气,而他亦将一把梳子放进她的棺木,于是有了“今生今世”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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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不久以后他就结了婚,有了老婆孩子,媒体上的照片幸福得不得了;再然后又有人披露他那时和翁美龄之间的不和谐也不都是他的错——阿翁喜欢赌钱脾气也不好而且出了名的善妒。但这些报道不过是报纸夹缝中的娱乐新闻——他老了,不红了,谁对谁错谁又关心——直到他再离婚,也没有引起什么轰动——哪有工夫去理会他的事情?至于翁版《射雕》,虽然经典,但毕竟过时了——还不如杨振宁与翁帆吸引眼球呢! , n: L& {; J$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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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记是谁跟我说过——女人择偶如同买股票,大家都在赌——没有女人会傻到去买垃圾股,大家都是买涨不买跌,不过被套牢以至割肉都来不及、直接停牌的,往往都是曾经大涨长红的股票。假如刘德华当年女友能有眼光看到他今日的大红大紫,应该不会做得那么绝情吧?刘德华问她能不能等,她偏要说不能,而事隔多年又殷殷地写了书出来为自己辩护——年轻不懂爱,假如懂就会珍惜。 : W. u/ V5 `! H1 X" Q" O;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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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有那么多假如?假如翁美龄看准汤镇业没几年好红,她也不至于负气去死吧?再假如郭晶晶,当然我不忍心做这么一个假如——让我来祝福她吧——霍公子这一生可一定要始终荣华富贵,至少要比田亮成功富有,否则真是辜负了我们“跳水公主”的深情厚意呢。 , G1 }3 i5 ^3 z( f; l9 Y0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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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得好”和“嫁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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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D8 e# L1 o" k6 N- H+ T9 } “干得好”和“嫁得好” ' M( R1 O# _, L" c
“做人难,做女人更难,做名女人则是难上加难”,现在这句话已经被改成“干得好难,嫁得好更难,要想既嫁得好又干得好,则是难上加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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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干得好”的艰难是可想而知的,那意味着她必须像一个有远大理想的运动员,要不断练习,要咬紧牙关,要和别人竞争,要承受压力,要一次一次跌倒再爬起来,直到那光荣的时刻来临;这是一个残酷的淘汰过程,只有那些不畏艰险沿着崎岖的山路勇敢攀登并且多少有那么点小运气的人,才能到达光辉的顶点。 % |' B! F, y$ s( m3 M
5 A x G) C- v* Y. l& o 相对来说,“嫁得好”的难度则更大——首先什么是“嫁得好”?像已故英国王妃戴安娜,她算是嫁得好还是嫁得不好?还有那个在香港跳楼的著名银行家的妻子,她是嫁得好还是不好?其次,你想嫁得好,和你有同样想法的人多了,这意味着什么?你一样要面临竞争和考验;第三,“嫁得好”相当于一个良好的开端,以后的路还长着呢,别以为披上婚纱就万事如意,还得时时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 / b2 B% W4 V5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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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来不觉得“嫁得好”比“干得好”更容易,就像我从来不会觉得做个世界级的电影明星比成为乒乓球冠军更简单——两者都面临竞争,都需要个人的努力和天分。只不过我们在说“干得好不如嫁得好”的时候,多数情况下是拿“满身伤痛”的退役运动员和当红奥斯卡明星在比;而当我们说“嫁得好只是昙花一现”的时候,则是拿过气电影明星和站在领奖台上的奥运冠军相比。实际上,无论是“嫁得好”还是“干得好”都是我们所渴望的,成功的婚姻和成功的事业,难道不是人活着最重要的两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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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总有人议论“干得好”和“嫁得好”?其实真正“干得好”的女人从来不会认为自己如果“不干”会更好,相反常常是那些“干得不太好”的女人,则会抱怨“干得好不如嫁得好”,听她们那种口气,仿佛她们原本有大把的机会“嫁得好”;也常常听有一些人批评那些追求“嫁得好”的女人太爱慕虚荣,警告她们美人迟暮是很悲凉的事情,其实反过头来想想,“廉颇老矣”不是一样悲凉?到了现代社会,哪有什么一劳永逸的事情——不过是“干得好”的人和“干得好”的人竞争;“嫁得好”的人和“嫁得好”的人竞争!虽然追求“嫁得好”的人有“所托非人”的风险,但力争“干得好”的人也可能因知识老化而被迫出局。所以,我们不能把“干得好”的人和那些追求嫁得好却失败的人相比,得出“嫁得好不如干得好”的结论,同样我们也不能把那些“嫁得好”的人和那些很努力地去干但却没有成功的人相比,然后说“干得好不如嫁得好”。如果一定要比,那么科学一点,找一排“嫁得好”的女人,再找一排“干得好”的女人,然后比较看谁的成功更容易,谁的生活更幸福。顺便说一句,即使这样的比较得出的结论真是“干得好不如嫁得好”,我觉得对于有的女人来说,还是需要先“干得好”,然后才能获得“嫁得好”的机会,比如说伏明霞或者那个写了《哈利·波特》的单身妈妈。顺便再说一句,无论做女人是应该选择“干得好”还是选择“嫁得好”,对于这个世界上的大多数女人来说,她们最终都将是既干得很一般也嫁得很一般,这和她们选择什么关系不大。除非咱们玩文字游戏,修改关于“好”的定义,把“好”的标准降低为中等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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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说现在好多女大学生在毕业的时候,并不急于找工作,而是急于找个好老公。理由很简单,“干得好不如嫁得好”,假如嫁个好老公,就不必从零开始干,如果老公有的是钱,甚至可以从总经理开始干,所以说“嫁得好至少减少奋斗20年”,即使婚姻不幸,离婚的时候还能分得一大笔财产,总比从最低职位做起要快吧?这种想法属于“曲线救国”——通过“嫁得好”而实现“干得好”,或者达到和“干得好”同样的人生效果。应该怎么说呢?我只能这样说,除非这个女人本来就有“干得好”的素质,像咱古代的武则天,在“嫁得好”的基础上“干得好”,否则这个女人就是在白日做梦——她把“嫁得好”想得太简单了!竞争一个好丈夫比竞争一个好职位并不轻松多少,而且同样存在被炒鱿鱼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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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狐狸尾巴露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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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伯昭出名了,但他出名是因为他被两个有名的偶像打伤了! $ S: B! C! x! Q8 {. P- @3 t+ M
. f. i' `3 e/ I 于是有人说王伯昭借机炒作,说这话的人也是一个有名的人——王晶,他说:“他(指王伯昭)这做法是否想要钱?终于露出狐狸尾巴。”简直不懂王晶的逻辑——难道他本人有那么贱?为了沾点名人的光,宁肯被人家打得尿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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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王伯昭的叙述,9月18日他与专替张卫健与谢霆锋二人化妆的化妆师发生激烈口角,随后他找剧组负责监制的高先生处理,后来对方告诉他已训斥那位化妆师,并向他道歉。当晚8时许,他到现场拍戏,见张卫健与一位女导演用广东话讨论剧本,后告知他剧本改了,把他改成一个死了的江别鹤,被两人打。当时他提出用替身,但张卫健与导演均不同意,张更向其保证不会真的打到,谢霆锋亦示范自己的脚不会踢到他;之后张卫健更告诫他千万别动,不过拍摄时张卫健先坐在他身上,用右拳打其左面,谢霆锋则用脚踢他左腿与胯部,连续一轮拳打脚踢有如五雷轰顶,自己更大喊不拍了,因为这不是拍戏而是打人。后来他就离开现场报警,并且由警方及友人陪同到医院,医院诊断为左大腿软组织损伤、左肾轻度挫伤、面部软组织挫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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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剧组是怎么回应的?首先张卫健和谢霆锋根本拒绝道歉,他们只承认出手重了一点,那是因为拍戏太投入;其次,王晶认为这只是港台演员与内地演员在拍摄方式理念上的差别,绝不是对方口中所说是故意;第三,是北京制作公司老总的表态,他也口气出奇地强硬:“如果他(王伯昭)要用什么法律(手段),我们公司也决不手软。”他亮出一张有力的底牌:“我们和王伯昭签了合同,他的合同到期应该是10月5日。他还有好几场戏没有拍,不过,我相信他会履行一个职业演员的职责,会把剩下的戏拍完。”这话说得水平很高,那意思是说,如果你不能把剩下的戏拍完,你就违反合同了,那么我们就可以起诉你了,嘿嘿! + `- v2 }5 |0 D% y0 j
+ I5 y9 t8 M$ `( H9 F% D( n 无论这件事情是否是因个人恩怨假戏真做,造成人身伤害,最令人气愤的还不是这里的是非曲直,而是作为强势一方——剧组方面的“强硬”,他们连个必要的姿态都没有——哪怕您张卫健谢霆锋去医院做个秀,看望一下岁数比你们大名气比你们小的王伯昭也好啊!毕竟他是被你们打伤的!哪怕就是说一句“我们不是故意的”有这么难吗?还有王晶,说港台演员和内地演员在拍摄理念上有差别,这就纯属欺负人了,好像内地演员根本不懂拍戏似的,打了白打;最让人觉得无耻的是电视剧的制作方,事情发生了,不立刻到医院看看人伤得怎么样,反而上来就说合同,太可笑了——他们懂得尊重人吗?这就跟一家商行发生火灾,老板不是先问伙计怎么样,而是先问还有多少东西没有抢救出来。身为伙计,如果不肯为老板抢救财物,老板就可以告他违约——因为他擅离职守。这样的老板有人性吗?可悲的是,老板根本没有觉得自己有什么错——他的逻辑是我付给你工钱了,你跟我有合同,你就得按合同办事,你上班的时间不能离开岗位,你离开了你就违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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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稀记得谢霆锋在几年前因为开车撞人的事曾惹麻烦上身,但最后谢霆锋毕竟是谢霆锋,竟然能没有任何事情,照样做他的偶像——不知道这是现代法律制度的悲哀还是所谓社会的进步?因为你有钱、有名、有一群无知的追星族,结果你就可以请到最好的律师,并且可以轻易获得人们的同情——当然这种同情的前提是你得支付一大笔钱给一群人,他们为你策划、替你做公关,刊登有利于你的文章、甚至找几个没有良心的学者名人在电视上为你说说话,然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现在我了解为什么古代社会有所谓的“恶少”了——反正咱有的是钱,只要什么事情让大爷不爽了,大爷就灭你,灭完了,自然有人擦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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